关于开展2024年度首批“内蒙古可持续 发展品牌”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老协联字〔2024〕1号
各会员企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规发〔2023〕6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品牌培育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老字号企业的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同时为政府对老字号进行动态管理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联合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开展2024年度首批“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评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品牌评价认定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途径。
二、品牌定义
品牌是指企业(包括其商品和服务)的能力、品质、价值、声誉、影响和企业文化等要素共同形成的综合形象,通过名称、标识、形象设计等相关的管理和活动体现,评价结果等级表述分为:二星品牌、三星品牌、四星品牌、五星品牌。
可持续发展品牌是指基于国家星级品牌基础上的品牌规划、品牌管理能力。
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字号、商标等)
三、评定机构
由内蒙古老字号协会和内蒙古品牌促进会组织专家共同成立“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内蒙古老字号协会),负责本次评定工作。
四、评定依据
GB/T 27925—2011《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
T/NMB 1.3—2021《品牌评价认定规范 第3部分:可持续发展品牌》团体标准。
五、评定流程
(一)申报
登录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官方网站(www.nmbrand.org),在首页导航栏点击“资料下载”,下载“可持续发展品牌”申报表,按要求填好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制成PDF文档保存,然后再点击右侧
所示模块儿填写相关数据,上传保存的PDF文档申报材料,点击《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发送到evaluation@nmbrand.com。
(二)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分析,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审意见。
(三)公示
评审委员会对拟认定为“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的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和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品牌名单,公示期为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企业有异议的,均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四)申请复核
申报单位对拟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审委员会应进行复审,并于接到异议申请后15天内作出复核决定。
(五)认定决定
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后异议不成立的,由评审委员会作出认定为“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的决定。
(六)核发证书
由内蒙古老字号协会、内蒙古品牌促进会联合向“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七)标识使用
被认定为“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的企业可以在其企业、对应的产品使用“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标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同时,应符合《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八)动态管理
1.“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评价工作是持续性的,得出评价结果后,将按年度对企业的品牌规划、品牌管理和保障机制进行监督评审,至少每三年重新评价一次,达到保持和改进的目的。
2.在监督评审或复评时,“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企业如达不到T/NMB 1.3—2021,4,B)的规定,应终止使用对应的“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标识,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标识的商品应在三个月内撤出市场。
3.“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企业应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应定期对其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出现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明显下滑、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形的,应及时整改。
六、费用
本次评审工作为初次评审,非会员企业费用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证号B11320011)的规定收取。会员企业只收取申请费1000元、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和牌证设计制作费680元(共5680元),评审费由协会承担。
付款信息
户 名:内蒙古老字号协会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路支行
账 号:861513101421002199
注:内蒙古老字号协会企业会员会费标准
观察会员:自愿缴纳。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七、宣传推介
(一)线上宣传。建立并优化公司网站,进行搜索引擎优化(SEO)和搜索引擎营销(SEM);开展社交媒体营销,包括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传播品牌信息;与有影响力的博客、KOL合作推广等,扩大品牌影响力。
(二)线下宣传。通过户外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宣传册等方式,加深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组织公关活动,吸引媒体报道和关注;赞助相关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
(三)专题片宣传。制作专题片,在品牌展会、论坛、交流活动、电视、网络等载体进行播放,对品牌企业进行特别报道。
(四)展会活动。参加各类行业展会和活动,展示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向目标受众展示企业实力,拓展客户资源。
(五)故事化宣传。通过讲述企业品牌故事,与目标受众建立情感共鸣。通过制作企业历程视频、员工故事展示、用户案例分享等方式,传递品牌背后的价值和文化。
(六)口碑营销。积极管理网络口碑,通过用户评价和反馈塑造企业形象。建立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回应用户需求和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同时,鼓励用户参与品牌互动,例如推出活动和奖励计划,促进用户口碑传播。
(七)合作营销。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广品牌,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八、相关说明
1.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
2.本次品牌评价认定工作不收纸质材料。
3.未申报企业不列入本次品牌评定范围。
九、联系方式
单 位:内蒙古老字号协会
电 话:0471-6924667
电子邮箱:evaluation@nmbrand.com
联系人:祁小风 手机:13848615055
附件:1.“可持续发展品牌”申报表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证号B11320011)
内蒙古老字号协会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
2024年3 月8日
内老协联字﹝2024﹞2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首批批“内蒙古可持续发展品牌”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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