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中国贸促会等4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和中国商业
贸促会《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质量月”--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的函》(商贸促字〔2016〕99号)文件,经研究,决定组织企业参加“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二、竞赛主题
道中国品牌故事、扬中国品牌魅力。
三、竞赛目的
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推广品牌意识和品牌故事。
通过交流展示我国广大企业在品牌创建、品牌文化建设和品牌走向世界等过程中的不懈努力与丰硕成果,讲述他们在品牌创新实践中的感人故事,从而在我国企业中普及、推广品牌观念和品牌管理知识,塑造中国品牌国际形象,提高中国品牌的世界影响力。
四、媒体支持
《中国贸易报》、《中国对外贸易(中文版)》杂志、《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杂志、《中国品牌》杂志、《品牌研究》杂志等。
五、活动时间
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六、组别设置
竞赛设置贸促会(国际商会)系统组和商贸服务业组。
(一)贸促会(国际商会)系统组:主要面向贸促会(国际商会)系统会员企业,由地方、行业贸促会(国际商会)推荐。
(二)商贸服务业组:主要面向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商贸服务业全国性专业协会、地方商会(行业协会)推荐。
七、竞赛组织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成立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组委会(以下简称比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行业部,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和筹备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组和监审组,评审组负责制订评分标准及比赛的评审工作;监审组负责比赛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受理选手申诉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比赛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八、赛制安排
比赛活动采取个人赛形式。分为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
各组别选拔赛由该组别推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于 2016 年 11月 20 日前完成。选拔赛组织实施参考总决赛方案,暂不具备以现场形式举办选拔赛的,亦可采取非现场评审推荐形式。原则上各推荐机构可推荐不超过 6 名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
总决赛由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暂定于 2016 年 12 月中上旬在北京举办。初步安排如下:
(一)2016 年 12 月 9 号(周五),全天报到;
(二)2016 年 12 月 10 号(周六),全天分组竞赛;
(三)2016 年 12 月 11 号(周日)上午,全体参加 2016 年中国国际品牌发展论坛
(四)2016 年 12 月 11 号(周日)下午,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分享会暨 2016 年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颁奖典礼;
(五)2016 年 12 月 12 号(周一)上午,推荐参加 2016 年品牌价值评价发布会。
九、竞赛要求
(一)要求脱稿演讲,以普通话为演讲语言参加比赛;
(二)参赛者可以适当采取音乐等辅助手段;
(三)每组参赛选手演讲时间限制在 5—8 分钟;
(四)参赛故事以原创为主,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十、奖项设置
(一)选拔赛按照 10%、20%、30%和 4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单项奖,由推荐机构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二)总决赛按照 10%、20%、30%和 4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单项奖,由比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三)对于在比赛的选拔赛和总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推荐渠道或相关单位,由比赛组委会授予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十一、参赛费用
本次比赛总决赛对入围选手和企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赛费。
十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地方、行业贸促会(国际商会)、各有关商贸服务业全国性专业协会、地方商会(行业协会)于 9 月 30 日前反馈比赛活动联系人基本信息表。
(二)有关本次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中国贸促会等 42 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 号)和中国商业贸促会《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质量月”--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的函》(商贸促字〔2016〕99号)文件,可登陆网站(www.ciect.com)或内蒙古名牌网(www.nmbrand.org)查询下载。
(三)欢迎各有关单位(品牌企业、品牌建设服务机构等)通过本次比赛活动开展宣传展示。有宣传展示需求的企业可直接咨询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行业部。
十三、联系方式
单 位:内蒙古品牌促进会
地 址:呼市中山东路团结巷军转培训中心南楼305
网 站:www.nmbrand.org www.nmbrand.org.cn
电 话:0471-6924667 传 真:0471-6924667
联系人:黄艳民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45 号(100801)
网 站:www.ciect.com www.ccpitedu.com
电 话:010-66094220 传 真:010-66094271
邮 箱:ccpitzyf@163.com
联系人:张又方
附件:
内品促字﹝2016﹞15号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质量月”——首届中国企业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的通知.pdf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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