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迈入新阶段
近日,内蒙古品牌促进会正式印发《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蒙品会〔2026〕5号)及配套的《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蒙品会〔2026〕6号),标志着本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全面迈入规范化、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筑牢制度根基,构建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
此次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是对2021版办法的全面修订升级。新办法紧扣“规范优质、提质培优”的核心导向,严格对标《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标委发〔2024〕34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构建了从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到批准发布、实施评估、定期复审、清理废止的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
办法明确,本会团体标准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立足农畜、文旅、制造、服务业区域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鼓励核心技术指标优于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优先填补标准体系空白,杜绝低水平重复制标。
在组织保障方面,新办法建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品标委,执行层)”的两级管理架构,并刚性配置不少于3名全职标准化专职人员,为团体标准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
规范经费管理,确保标准化工作公开透明
与管理办法配套出台的《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对团体标准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明确,团标经费的筹集不以营利为目的,遵循“公开透明、厉行节约、注重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来源包括项目牵头与参编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经费、标准文本销售、宣贯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捐赠等合法渠道。
在收费管理上,办法划定了清晰的“红线”:严禁以参编、署名、排名、评审、发证等名义收取无关费用;严禁以标准编号、平台公示为名收费;严禁委托第三方或授意牵头单位向参编单位转嫁收费。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本会财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建立专项台账,确保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有据可查。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生态
新办法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必要专利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标准制修订全过程必须主动、完整、如实披露标准必要专利信息,并严格执行GB/T 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及《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规定。
涉及专利的标准,品标委将统一协调专利权人出具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许可声明。严禁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高价许可、拒绝许可、搭售、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制定—实施—反馈—评估—复审”联动机制
新办法建立了团体标准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机制。所有已发布标准须按期复审:常规产业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数字经济、新技术快速迭代领域复审周期缩短至2年。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更新”“予以废止”三类,确保团体标准始终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适配性。
办法同时打通了团体标准向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转化的采信通道。实施成效突出、产业覆盖面广、技术成熟稳定的团体标准,将由品标委统筹,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组织申报转化,优质团体标准还将优先推荐参与标准化良好行为第三方评价及各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
以高标准引领品牌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此次制度升级,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蒙”字号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关键一步。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团体标准管理体系和经费保障机制,本会将持续为会员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化服务,以高标准引领内蒙古品牌建设,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未来,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将继续秉持“高标准引领高质量”的理念,不断完善团体标准工作机制,为构建“制定—实施—反馈—评估—复审”的良性循环生态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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