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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呼市烧麦》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成立于2006年6月,是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注册、由自治区工商联主管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是我区第一家被批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标准代号NMB;2018年2月,被国家标准委正式确定为团体标准全国试点单位,同时也是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2018年8月,内蒙古品牌促进会下达第三批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内蒙古区域公共品牌--呼市烧麦》(标准计划项目编号:NMB-JH2018047),2018年12月12日,《呼市烧麦》团体标准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市德顺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举行,德顺源、老绥远、聚腾源、草原小骏马、恒丰食品等烧麦制作产业链相关企业参加了研讨会,会议认为,烧麦作为呼市地区的传统早餐,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缺乏标准化的制作工艺,品质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使《呼市烧麦》这个区域公共品牌“走出去”,《呼市烧麦》标准的制定已刻不容缓。

该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标准化》,由内蒙古品牌促进会立项的技术标准,拟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起草工作。标准适用于各类烧麦经营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等。

为了更好地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时效性和先进性,使标准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和可操作,现公开征集《呼市烧麦》团体标准参编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管理和服务水平排名前列的科研院所和企业。

(二)标准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在标准起草单位名录中列入起草单位企业名称。

2.在标准起草人名录中列入起草人姓名(注:主要起草单位限定列2人,参与起草单位限定列1人)。

3.将本单位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4.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二)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时参加标准起草相关各类座谈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3.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4.参编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企业。

三、名额限制

根据《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参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5家。

四、参与原则

1.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2.因标准编制工作需要,参编单位需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参编要求

同意作为《呼市烧麦》NMB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科研院所和企业,请填写标准参编回执(见附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nmb@nmbrand.com。 

内品促字﹝2018﹞16号关于公开征集《呼市烧麦》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的通知.pdf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3号楼9层  邮政编码:010010 电话:86-471-459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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