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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2-26     【转载】   阅读

工信部科[201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质量协会,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部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现就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013年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确目标、开展活动,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品牌专业机构和广大工业企业要按照《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二)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行业继续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可以与质量安全、品牌信誉等方面的承诺活动相结合,丰富活动内涵。各组织单位要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并履行监督责任。以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www.quality.org.cn)为基础,集中发布企业承诺信息,加强对承诺企业的社会监督。

 继续试点推进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组织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的自我声明规范;发挥企业自我声明信息服务平台作用,鼓励企业发布规范的自我声明信息。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企业自我声明状况的市场监督。

 (三)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研究鼓励企业学习实践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政策措施,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积极采用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重点在医药、婴幼儿奶粉等领域积极推进GMP和HACCP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和认证。

 中国质量协会和全国质量协会系统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活动;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工业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和分析工作;研究制定供应商管理评价准则,开发教材、提炼案例,在工业行业交流推广。

 部电子五所等专业机构开展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平台(TSQ)技术和标准研究,在家电、半导体照明等重点领域和重庆、宁波等地区推广应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可靠性技术诊断。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开展产业聚集区制造质量调查,支持重点区域提升产业链质量水平。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功能,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能力。

 (四)工业标准建设和贯彻实施

 继续加快国家、行业和地区工业标准制修订,淘汰落后标准,重点突破制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领域薄弱环节;跟踪国际标准情况,支持有实力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工业标准发展计划,开展工业产品采标情况调查和重点工业产品对标达标工作。有条件的行业要逐步建立工业产品对标平台,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研究在工业行业开展达标备案,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生产有竞争力的工业产品。

 (五)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继续围绕质量提升来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利用国家和地方相关专项支持新产品开发、工业检验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产品质量攻关、质量平台建设以及提升工业企业品牌价值。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要通过组织新产品开发和鉴定等活动,促进企业加强产品开发工作。

 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认定和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发挥实验室的专业作用,引导有关机构开展产品质量分析和改进工作,指导企业提高质量水平。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利用质量技术攻关、质量兴业等手段,重点提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解决影响产业链质量提升的基础性问题。

 (六)深化工业品牌培育

 各地区、各行业要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完善鼓励工业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深化品牌建设。品牌培育要向设区市和专业协会发展,总结研究区域和专业品牌培育的经验。组织有关技术机构继续开展全国性品牌培育试点,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完善品牌培育方法。品牌培育办公室(挂靠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会同专业机构建立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机制,树立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建立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交流平台,组织品牌管理和创新知识竞赛。实施企业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培养制度,有计划、分层次地为企业培养专业人才。

 以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www.quality.org.cn)为基础,建立工业品牌市场信息分析平台,了解和分析工业品牌市场信息,帮助企业提升品牌信誉和价值。中国工业报社会同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工业品牌竞争力评价,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工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工作。中小企业促进中心继续开展品牌力指数评价等工作。

 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对汽车、手机、电视、钟表等行业品牌培育开展专题研究,形成有行业特点的指导性意见。支持服装家纺、家用电器行业重点企业品牌建设,跟踪培育已确定的服装家纺和家用电器自主品牌企业。有条件的地区要策划组织或利用已有品牌培育活动或行动,创新性地深化推进品牌建设。

 (七)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落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师资培训力度,加大对委托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基础较好的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编制粮食加工、白酒等重点食品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运行维护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地区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0月份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继续配合质检、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快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做好工业行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八)继续改善质量政策、社会和市场环境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管理、产品质量、产品标准的要求。各级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解决行业突出质量问题。

 继续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民爆、支农等产品的质量监管。继续参与组织“质量月”等全国性质量活动,为质检、工商等部门提供执法技术支持,参与全国性和地区性质量专项整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专题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提升质量和效益水平。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策划质量品牌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措施,保障资源。尤其要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门策划,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质量品牌工作计划(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部(科技司)。

 (一)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行业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工作机制。有关组织措施应在工作计划中说明。

 (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调动企业积极性。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创造条件把工作落实到企业中去,切实指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意识,提高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

 (三)创新思路,强化地方和行业质量工作。各地区、各行业要继续落实质量职能,创新工作模式,在过去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内容和手段,推动质量品牌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工作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特别是专项行动的宣传,提高社会质量品牌意识,展现质量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形象。

 (五)强化质量工作的合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将质量品牌工作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合力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

 部将对各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价。请各有关单位在年中和年底前对质量品牌工作和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填写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2013年6月和11月底前报部(科技司)。

(联系电话:010-68205248)

 

附件:1.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2.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2月25日

 

 

附件1:

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实施专项行动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批示和指示精神,贯彻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的工作部署,是巩固扩大“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工作任务,是突出重点解决工业企业质量品牌能力不足问题、提高质量信誉和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品牌竞争力和附加值的工作要求。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导向,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中心,以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体现专项行动特点,发挥合力作用,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带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品牌专业机构和工业企业深化质量品牌建设,在一批工业企业实现质量品牌能力突破性提升,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工业质量品牌水平全面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一)发动30个以上地区或行业开展品牌建设。组织100家以上企业深化品牌培育试点,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方法。构建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机制,培育50家以上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建立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制度,为企业培养1000名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人员。重点跟踪培育100家以上重点服装家纺和家用电器品牌企业。

(二)以质量工程技术应用为重点,树立30个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质量标杆。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在10个产业聚集区开展专场交流活动。试点推广应用5项典型标杆经验。在30个以上地区或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三)支持优势企业进行GMP改造,到2013年底无菌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地方和行业完成10000人次的食品诚信管理体系师资人员培训,争取150-200家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四、重点工作

(一)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提升

1.地方和行业品牌建设

各地区、行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完善支持品牌培育的政策措施,组织重点企业试点示范,加强品牌培育的专业力量。

我部组织专家为地方和行业品牌培育提供技术支持。会同地方和行业对品牌竞争力评价、品牌价值评估等专题开展研究,支持地方和行业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和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要在行政区域内全面推广品牌建设工作。我部重点支持2-3个设区市开展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总结区域性品牌建设经验。

2.全国性品牌培育试点

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和行业推荐。部组织专家组评审,会同行业协会确定试点企业。3月底启动试点工作并开展培训。

部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对汽车、手机、电视、钟表等重点行业品牌培育方法开展专题研究,形成有行业特点的品牌培育指导意见。

部组织品牌培育办公室、专家组和专业机构,通过专用网站、电话答疑、走访企业等形式,为试点企业提供全过程指导,6月和9月份举办2-3期现场经验交流会,11月份组织试点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

3.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

部组织技术机构制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细则,启动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工作。

部组织专家组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指导企业改进品牌培育过程,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全国性试点企业应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评价。

根据评价情况,专家组推荐,部会同行业协会确定50家以上品牌培育能力强、品牌培育效果好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并宣传推广。

4.培养品牌培育专业人才

部组织专业机构面向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人员和品牌专业岗位人员制定知识和课程大纲,编选教材。研究品牌培育专业人员培训和能力评价制度,规范工作。

5月份,部组织专家组在全国性试点企业开展培训,验证完善有关技术文件和课程。

6月份,审查确定2-3家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培训机构,7月份启动培训工作。通过地方和行业组织培训,扩大品牌培育的受益面,当年培养1000人以上。

5.支持轻纺、家电等行业品牌建设

研究发布中国纤维流行趋势,推动纤维新材料在纺织终端产品的应用。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跟踪培育重点服装家纺品牌企业。支持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运行,加强重点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宣传交流,开展品牌企业与商业、金融机构对接,支持地方和行业组织的品牌展览交流活动。

发布《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品牌发展报告(2011-2012年度)》。推广《我国家电行业自主品牌评价体系》,分析总结应用情况,加强品牌培育过程的动态监测。支持地方、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各种家电品牌展览等活动,借助国际性展会宣传推广家电行业优势自主品牌建设成果。

(二)工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开展2013年质量标杆工作,组织中质协等单位开展培训,指导地方和行业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鼓励开展地区性和行业性质量标杆活动。

3月份,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地方和行业遴选推荐全国性质量标杆。重点方向是企业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成功实践经验。

4月份,委托中国质量协会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评审,并提炼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部研究确定30家质量标杆。

5月份,部组织专业机构对具有普遍推广性、创新引领性的标杆经验进行深度提炼,形成易于借鉴推广的案例,编制《2013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成果汇编》。

各地区、行业和全国质协系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活动,在“质量月”等质量活动中广泛宣传推广经验案例。中国质量协会在全国追求卓越大会、六西格玛大会和质量管理小组大会等质量会议上组织交流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的社会影响。

部重点支持在10个产业集聚区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组织专业机构选择5项具有广泛适用性的质量标杆经验,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实施试点,引导质量标杆活动深入开展。

(三)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1.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规范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等支持优势企业GMP改造。

各地区、有关行业要制定计划、采取措施,安排资金和技术支持,指导药品企业宣贯新修订GMP规范,加快GMP改造。重点支持无菌药品GMP改造,2013年实现无菌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GMP规范要求。

2.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编制粮食加工、白酒等重点食品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指导地方和行业开展师资人员培训。完善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四)活动宣传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要按照既定工作程序和要求,重点围绕专项行动的开展,利用报刊、网络、会议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关心质量品牌,关注质量品牌能力建设的社会氛围。

部将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的联系,报道重点工作情况。继续在《中国工业报》等开辟专版专栏,进行跟踪宣传。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和重点新闻网站开设专题或组织宣传活动,解读政策、交流经验、解答问题。围绕品牌培育示范案例、质量标杆经验、新修订GMP认证等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部成立由杨学山副部长任组长,科技司、消费品工业司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质量工作相关司局和财务司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策划和监督检查。

各地区、行业要明确专项行动的负责部门,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保障。

(二)经费保障

部通过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渠道支持专项行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专项行动的经费支持。

(三)抓好策划部署

各地区、行业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内容和措施。并对参加活动的企业数量、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情况进行说明。

(四)做好组织实施

    各地区、行业和专业机构要按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各地区、行业6月份和11月份分别小结和总结专项行动情况,报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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