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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主动适应旅游业发展新要求,运用行政和市场两种手段,引导旅游企业做强做大,用创新发展解决旅游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依靠企业的自我约束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开拓旅游行业管理新局面,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旅游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旅游行业管理主要是对行业发展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旅游质量监督、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发展分析和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旅游标准化制定和实施、行业交流和公共信息服务等。

二、旅游行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我区旅游企业普遍规模小、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弱,行业品牌意识不强,行业创新能力不足,公共服务不能适应旅游发展需求,行业管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必须进行创新,通过工作合作和事业发展来调动各部门、各盟市的工作积极性,用发展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减少矛盾,降低监管压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旅游行业管理创新的原则

旅游行业管理创新要有利于增强旅游行业发展动力,有利于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培育旅游品牌,有利于促进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有利于提高游客文明旅游素质,有利于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有利于旅游企业转变发展模式,推动整个行业转型升级。

四、旅游行业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

旅游行业管理创新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律,以文明旅游为主线,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的,紧紧围绕国家5.15旅游发展战略,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主动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常态,整合、优化、重组各类旅游要素,推动旅游行业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监管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由分散管理向统筹管理转变,构建有利于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发展格局,促进旅游行业转型升级,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五、旅游行业管理创新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文明旅游水平

以文明旅游为主线统筹全部旅游行业管理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活动,推进旅游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以文明旅游为抓手,加强和创新旅游行业管理,使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旅行社从业人员和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不断提升,旅游行业整体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促进自治区旅游业文明有序发展。

(二)引导旅游企业由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

积极推动旅游业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和效益型增长转变,通过创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服务质量品牌,引导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内蒙古旅游业的品牌形象。同时,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旅游的打击力度,建立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长效机制,推动旅游企业由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力争到2017年,国家正式命名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旅游景区达到5个以上,自治区旅游质量品牌示范单位达到30个以上,基本形成旅游行业全方位服务质量品牌示范格局。

(三)提升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发展水平

全区共有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1500多家,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占9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主体。针对我区非公有制旅游企业普遍存在的规模小、自我发展能力弱等问题,积极帮助非公制旅游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非公制旅游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引导旅游同业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旅游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包含旅游饭店、景区、旅行社等在内的全产业链旅游集团,促进旅游同业融合发展,为旅游业发展增加强劲动力。

(五)推动旅游企业转型升级

大力提倡旅游发展与高科技紧密结合,加快推进旅游企业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通过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促进旅游企业经营手段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实现传统旅游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六、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实施步骤

(一)起步阶段(2015年)

1.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对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进行部署。

2.启动文明旅游示范市(旗、县)创建前期工作,开展文明旅游先进单位选树活动,开展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活动。

3.开展内容旅游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布置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工作和内蒙古旅游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4.协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工商联,共同研究促进非公制旅游企业发展的思路、措施,创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模式。

5.制定并下发促进旅游同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组建跨行业和全产业链旅游集团公司。

6.制定并下发促进旅游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引导旅游企业加快应用高科技和互联网技术,促进旅游企业由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经营模式转型,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

(二)推进阶段(2016年)

根据2015年制定的各项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大力开展内蒙古旅游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发展,引导旅游企业组建旅游集团公司,加速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经营模式转型升级。

(三)巩固发展阶段(2017年)

通过实施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促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文明旅游示范市(旗、县)创建工作深入进行,基本形成文明旅游新格局;推进内蒙古旅游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基本形成一批代表内蒙古旅游形象的服务品牌企业;促进非公有制旅游企业迅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主体力量;旅游同业融合取得明显成效,跨行业和全产业链旅游集团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旅游企业基本实现与互联网等高科技的融合发展,完成由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经营模式的转变。

七、旅游行业管理创新的保障措施

(一)开展文明旅游创建工作

自治区旅游局与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开展文明旅游工作,一是与自治区文明办共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和《2015年文明旅游工作方案》;二是共同开展文明旅游先进单位选树活动,共同制定工作和考核方案,对文明旅游先进单位进行考评总结和表彰;三是探讨共同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市(旗县)创建工作,研究制定文明旅游示范市(旗县)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通过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市(旗县),提高盟市、旗县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促进旅游业文明、有序发展。

(二)开展旅游质量品牌创建工作

自治区旅游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推进旅游质量工作,实施旅游质量品牌战略,推动旅游业整体进行转型升级。具体包括:一是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府组织的质量兴区工作,在自治区政府质量兴区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中,尽可能提高旅游指标所占的比重和分值,调动各盟市行署、政府抓旅游工作的积极性;二是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推动旅游景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今年主要推动克什克腾旅游区完成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月亮湖景区开展创建工作,布置下一步旅游景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三是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开展内蒙古旅游知名品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包括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共同布置、共同评定验收,共同命名,共同公布,通过品牌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四是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布置主席质量奖创建工作,鼓励旅游企业争创主席质量奖。

(三)建立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一是与统战部、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促进非公制旅游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落实非公有制经济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促进全区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发展;二是与统战部、工商联共同开展旅游业非公制经济发展示范单位和示范地区创建活动,大力促进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发展,从而带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四)加强旅游引导工作

制定并出台《关于促进旅游同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旅游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旅行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旅游星级饭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导向作用,促进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景区等各类旅游企业融合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五)逐步提高旅游线上交易规模

一是要建立旅游企业信息交流平台,首先建立微信旅行社公众服务号,开通行业动态、旅行社论坛、旅途贴吧等栏目,逐步建立旅游星级饭店或者旅游行业管理微信平台;二是要引导旅行社、星级饭店提高线上交易规模,开通在线支付功能,逐步扶持建立我区本土线上旅游企业,首先探索建立基于微支付的旅行社线上交易平台。

(六)发挥好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推动组建旅行社、星级饭店和导游员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组织在旅游企业发展方面的自律、引导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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