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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8〕65号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12日


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2018—2022年)

为推动农牧业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路子,扩大我盟优质农畜产品品牌知名度,辨识度,提高有机农业、高端畜牧业、特色沙产业、精品林果业、休闲农牧业“五大”特色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打造优质农畜产品统一标识,做好农牧业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建设工作,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强化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工作力度,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以农牧业龙头企业及电商企业为主体,以标准化生产为依托,以公共品牌为引领,通过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落实相关产业、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培育能力,广泛推广宣传区域公共品牌,从而带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打造以“生态、安全、有机”为内涵,统一注册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商标,与我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商标、产品商标共同组成“母子”商标品牌体系,同步发展,共同成长。通过培育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互动营销,提升我盟优势特色农牧业的综合竞争力。通过3—5年的努力,把我盟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全区、全国的知名品牌。培育销售收入过千万、过亿的龙头企业,带动电商创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发挥公共品牌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的创业创新发展市场机制,力争到2022年实现我盟农牧业综合产值提升、电商销售大幅提升、销售额占比提高,进而带动更多农牧户增收。

三、建设内容

我盟农牧业公共品牌培育建设,要以农牧业优势特色资源加工增值为主导,以打造“有机、精品、高端”农畜产品为方向,以农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全盟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打造全区域、全产业、全品类、全覆盖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通过引领企业广泛参与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构建我盟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形成生产订单化、产品优质化、全程标准化、营销品牌化的产业格局,逐步建立“优势互补、联系紧密、分工协作、利益分享、融合发展”的优质特色产业发展新机制。

通过政府引导,打造各产业绿色供应链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建设产品溯源系统;线上线下同步拓展,发展新零售,打通品牌产品多渠道销售,创新营销模式,建设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畜产品实体店,体验店,融合快递物流,扩大我盟特色农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公共品牌的竞争力。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启动阶段(2018年)。由农牧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龙头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中国“供销e家”阿拉善盟运营中心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对我盟绿色有机农牧业发展现状及产业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摸底,探索开展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有效途径,对市场环境、消费需求、竞争优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公共品牌带动农畜产品范围。

(二)品牌推进阶段(2019年)。进行公共品牌形象(LOGO)设计,包装设计,注册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进行专题分析,制定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旗下相关产品标准,完成产品质量和品牌定位。制定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品牌发布会、推进会活动,对重点企业加强指导,提高企业品牌发展意识与培育能力。

(三)培育试点及产品开发阶段(2020—2021年)。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引导、共同协商落实企业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品牌营销、产品定价、宣传等策略。积极创新培育载体,通过政府扶持企业、个人参与等方式,打造10家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畜产品专卖店、体验店;鼓励扶持开设30家企业、合作社企业级网店,扶持建设100家个人网店,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品牌产品销售。

(四)推广宣传阶段(2022年)。认真分析试点培育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的指标体系,使更多的企业、合作社、个人参与进来,形成良性发展态势,鼓励引导全盟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

五、项目工程

(一)品牌宣传推介工程。聘请专业团队设计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整体宣传推介行动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确保行动有序推进。重点打造以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的优质特色农畜产品,编制品牌名录。整合力量,聚焦打造宣传推广平台。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重点推介阿拉善“五大”特色产业的产品。与旅游发展部门合作,在有条件的景区,通过开设主题店或展示区等方式,加强宣传推介。聘请阿拉善籍文化名人,担任推广大使,发挥名人效应,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营销能力。加大对品牌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保护意识。

(二)“三品一标”建设工程。坚持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促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将“三品一标”认证作为农牧业项目、龙头企业和名优特产品评定的优先条件。在“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和生产基地设置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措施标识标牌,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主体信息、产品溯源信息以及网格化监管信息和产品检测信息纳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载体,集中打造“阿拉善白绒山羊、阿拉善双峰驼、阿拉善苁蓉、阿拉善锁阳、阿拉善沙葱、额济纳蜜瓜、阿拉善有机小麦”等自治区独具特色的农牧业产业及高端农畜产品。通过国家权威机构品牌价值评定,提升品牌价值。各旗(区)要建立相关推动、保护、使用、管理机制,引导企业使用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扩大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优势农畜产品产地追溯体系工程。引导参与追溯的养殖场户与加工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依托“养殖+加工+销售”产业一体化全程可追溯产销模式,实现利益最大化。加强追溯耳标使用监管,加大定点屠宰和加工企业资质审查,强化监管,严禁擅自复制、倒卖、冒用追溯耳标等行为,防止品牌滥用。

(四)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程。积极申报“阿拉善蒙古牛、阿拉善蒙古羊、阿拉善沙漠葡萄”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抓好冠“阿拉善白绒山羊、双峰驼、苁蓉、锁阳、沙葱”和“额济纳蜜瓜”6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建设和完善“三个基地”、“三个体系”和“一个机制”,构建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市场主体利益共享、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通过不懈努力,全面补齐短板,达到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林业局印发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相关要求,争取将阿拉善白绒山羊、双峰驼、苁蓉、锁阳,额济纳蜜瓜等创建成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五)农畜产品加工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落实自治区、盟行署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继续提高羊绒、驼奶、苁蓉、驼羊肉等大宗农畜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推进沙生植物、骆驼等特色资源的深度开发。落实好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改善农畜产品储藏、保鲜条件,提高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产后损失。聚焦农牧业产地净化行动,加大农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力度,推进地膜、秸秆、粪污等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

(六)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工程。组织参加好农业农村部、各有关部门及相关省市区举办的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强化精品展示、进社区展销、举办推介会,提升阿拉善绿色农畜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农畜产品进驻超市、学校餐厅、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等多种模式,拓宽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畜产品专卖店销售渠道。及时将消费信息和产品市场前景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促进企业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由盟行署主管农牧业工作的副盟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龙头企业协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的制定落实、督查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农牧业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盟直有关部门制定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政策,做好数据,进度等统计、评估、总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思路,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组织区域公共品牌工作实施。各旗(区)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二)坚持先行先试。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创建培育试点,对试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跟踪管理好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等各环节,增强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立和完善企业品牌管理体系。在相关产业龙头企业中建立标准示范试点基地,增强市场影响力,形成以龙头企业品牌与公共品牌相互促进发展,公共品牌带动更多企业品牌的良性发展态势。

(三)加强品牌推广。品牌是信誉、信用、信任,是现代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标志。要鼓励品牌企业参加国家、自治区品牌宣传、展览、展示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理念和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及部门积极参与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完善公共品牌保护的制度和方法,建立企业、行业、协会及司法保护的公共品牌保护体系。

(四)创新营销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公共品牌创建、利用网络平台创新网络营销模式,建立网上直销店,对接多个在线农畜产品电商平台,实施全网销售,拓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延伸渠道。以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充分利用新零售模式提高品牌的认知度。

(五)建立质量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联盟的引领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行业质量标准和行业质量公约,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品牌体系,提升企业质量工作的规划性和系统性。建立相应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供应链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强化电商人才培训和产业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品牌经营战略。组织相关资金合理运用,建立健全产品供应链及溯源体系。

(六)强化督查考核。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是自治区考评各盟市、旗(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要指标,有关部门要及时督查发现和解决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阿拉善盟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徐景春   行署副盟长

副组长:魏雄会   盟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王  辉   盟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福善   盟财政局副局长

侯开光   盟科技局副局长

王新民   盟林业局副局长

姚涛元   盟商务局副局长

王淑霞   盟旅发委主任

赵海芳   盟市监局副局长

谢  峰   盟食药监局副局长

周彦明   盟供销社副主任

曹建强   盟农牧业局副调研员

张尚军   盟农牧业龙头企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曹建强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盟农牧业局主要负责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设计、管理、督导等工作;筹备前期品牌发布会、推进会活动;制定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则,协调制定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相关产业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农牧业产业园区及基地标准化建设,扶持企业应用推广公用品牌。

(二)盟财政局要对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宣传推介活动等工作予以支持,保障工作经费。

(三)盟科技局主要负责产业联盟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指导联盟企业提高科技生产含量,加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对联盟企业的科技支撑与服务,加快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四)盟林业局主要负责林沙产业园区及基地标准化建设,扶持企业应用推广公用品牌。

(五)盟商务局主要负责扩展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相关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和个人网商创业,依托教育机构、企业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博览会、洽谈会,扩大我盟公共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

(六)盟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制作品牌宣传材料,创建宣传媒体网,联合知名行业媒体及本地媒体全方位宣传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七)盟旅发委主要负责与全盟主要旅游景点合作,开设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产品展销专柜(专区);协调有关旗(区)政府(管委会)和龙头企业在基地、重点苏木镇导入宣传栏、指示牌、墙体标语、卡通等品牌形象;通过墙体文字广告、广告牌、灯箱、道旗等方式,扩大品牌影响力;印制使用有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符号形象的旅游宣传用品等,实现农牧业品牌产品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推进。

(八)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相关普通商标的专用权注册,保护和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广告活动和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流通环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相关产品标准体系的制定与实施。

(九)盟食药监局主要负责对公共品牌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工作,确保品牌食品安全。

(十)盟供销社主要负责依托中国“供销e家”阿拉善盟运营中心,借助其宣传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在线上将我盟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快速突破与推广,建设网货产品供应链体系,开发网货产品等。

(十一)盟农牧业龙头企业协会主要负责协会会员单位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发动组织企业应用推广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信息来源: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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