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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并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时间:2024-03-01 各盟市商务局、有关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从事全区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之规定,决定调整并公开征集技术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来自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委员人选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五)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委员候选人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3份(贴本人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同时另附同底照片2张。 (二)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照片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委员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 单 位:内蒙古品牌促进会(010010)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3号楼9层 联系人:刘彦辰 手机:13015207778 电子邮箱:office@nmbrand.com 内商标委函〔2024〕1号 关于调整并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