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质监局: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89号)精神,区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局认真做好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本着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自愿申报的原则,帮助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时进行申报。
(二)申报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书》(从《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网》下载)。将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书》、证实性材料和自评报告)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
(三)各盟市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合格的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培训
为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区局拟举办一期《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班》,同时举办《质量奖评审员培训班》(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的基础上增加评审课程),请各盟市(参会人员)参加。各盟市局负责汇总本盟市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培训班回执表》(见附件),于4月4日前分别报送至各盟市质监局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邮箱。
区局联系人:谢文倩 联系电话:0471-3255562
培训中心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471—6936004,邮箱:nmgpxzx2011@163.com。
四、下载地址
1.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网站“业务直通车”-“质量管理处”-“通知”http://www.nmgzjj.gov.cn/news/2014/03/28/10370
2.中国消费与质量网—“主席质量奖专栏” http://zg12365.com/a/zxzljzl/
附件:培训班回执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