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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评价中介机构认定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时间:2017-10-24     【转载】

2017年10月24日下午3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评价认定规范》《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资质认定与管理》《品牌评价中介机构认定规范》三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评审会在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厅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胡彩虹主持。审定委员会由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们一致推选林永亮同志担任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具体审定议程。

专家们认真听取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品牌促进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刘彦辰关于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相关介绍,并对标准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质询,对标准涉及到的有关内容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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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级品牌管理师、内蒙古品牌促进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刘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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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会主持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胡彩虹专家由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执行会长林永亮,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于光军,内蒙古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院长赵墨林,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乔光华,呼和浩特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科长陈立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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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执行会长林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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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于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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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内蒙古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院长赵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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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经管院院长乔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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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科长陈立宇

       最后,专家们一致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评价认定规范》《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资质认定与管理》《品牌评价中介机构认定规范》三项地方标准为自治区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和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管理以及品牌评价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填补了自治区乃至全国这三项工作的空白,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同意将修改后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评价认定规范》《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资质认定与管理》《品牌评价中介机构认定规范》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作为报批稿,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德龙、标准化科科长李红军,标准起草人、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常务秘书长刘俊青、内蒙古品牌促进会执行秘书长郭子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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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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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科长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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